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连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(草案)的报告
连州市人大常委会:
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7年连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(草案)的报告,请予审议。
一、政府债务限额情况
根据清远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》(清财预〔2018〕7号)文件,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42,300万元,其中:一般债务限额25,800万元,专项债务限额16,500万元,比上年债务限额增加10,000万元(专项债务限额)。
二、政府债务余额情况
根据《预算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43号)文件相关规定,我市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。2017年末,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33,379万元(一般债务17,144万元,专项债务16,235万元),较核定限额低8,921万元,未列入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县(市、区)名单。
三、下一步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措施
一是与上级财政部门保持紧密联系,尽可能地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额度,并且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,严格将举债规模控制在债务限额内。
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,加强债务还本付息预测,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,严格控制新增债务,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以上报告,请予审议。